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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科技人才计划申报明白册

(2020.2)

 

 

 

各级科技人才计划申报列表

 

时间

人才计划申报类型

难易等级参考

3

第一批姑苏领军人才计划

3

3

第一批区领军人才计划

2

3-4

江苏省双创计划

4

3-4

苏州市姑苏天使计划

1

7

第二批区领军人才计划

2

8

国家重大人才工程(QR)

5

8

国家重大人才工程(TJ)

5

8

第二批姑苏领军人才计划

3

 

 

国家重大人才工程(QR)

  • 创业人才项目
  1. 一般应当在海外取得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
  2. 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 在国内时间不超过6年,其创办的企业应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
  4. 拥有国际领先技术成果,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企业产品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1. 一般应为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
  2. 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 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
  •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1. 申报人为自然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引进后全职在国内工作5年以上;
  2.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
  2. 美、英、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
  3. 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
  4. 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 外国专家项目
  1. 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不超过65岁,引进后须全职来华工作3年以上;
  2. 其他资格条件应当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要求。

(以上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当年8.31;申报次数累计不超2次,创业类不限次数)

  • 申报时间和方式

1、申报时间: 8月。

2、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后,提交纸质材料。

 

国家重大人才工程(TJ)

  •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1. 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2. 境内注册,成立2年以上(2018.8.31前注册),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3. 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含著作权等),创业项目符合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技术水平在行业处于先进地位。
  4. 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48周岁以下(1972.8.31以后出生),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2、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有较大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3、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4、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1年以上(2019.8月31日之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

  •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1、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2、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3、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4、团队负责人53周岁以下(1967.8.31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 申报时间、方式:

1、申报时间:8月。

2、申报方式:限额申报,网上填报,提交纸质材料。

 

 

省双创人才

一、  创业类

1、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55岁以下,5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学位折算3年工作经历)。

2、申报人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工商备案的任职: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货币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占股(实缴/注册资金)不少于30%(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的不少于2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实缴和认缴比例均为最大);通过持股公司间接出资的,要求折算货币出资不低于300万元,占股不低于30%(注册资本超过3000万元的,不低于20%;超过5000万元的,不低于10%);间接出资的不超过一个层级;不认可代持股(外籍人才由配偶持股的除外)。

3、申报人来江苏时间(工作和创业时间):2017.1.1-2019.12.31

4、企业2019.12.31日前参加社会保险且2019年有2个及以上非股东交纳社保。

5、优先支持:税收、社保贡献大;有社会资本投入的人才。

二、 企业创新类

1、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5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学位折算3年工作经历)。

2、申报人来江苏时间:2017.1.1-2019.12.31

3、全职(能提供上一家单位离职证明、社保、纳税)来苏企业工作,从到江苏工作次月起,薪酬月均不低于1万元(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

4、企业资质:与省双创博士企业创新类企业资质相同(见下文)

5、优先支持:本人有资金投入并占股份、高新聘用的人才。

三、申报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

1、申报时间:3月-4月

2、申报网站: 网上申报(江苏人才工作网(http://www.jsrcsb.cn/),提交纸质材料。

3、申报流程:区和市资格审查--市初评--通过市初评的项目上报省--省资格审查

4、注意事项:1)所有申报基本条件需在2019.12.31日之前满足;2)不支持异地申报(在省内多地获得地方人才计划的,只能在最早获得人才计划的县市申报)。

 

 

                                     

                                省双创团队

  • 科技创新团队
  1. 申报企业2017年以来(截止到2020年4月20日),获得科技厅单项300万以上重大科技成果专项项目或平台项目资助或国家专项资金500万以上资助,或者团队领军人才领衔的团队2017-2019年获得所在地区引才计划单项300万元以上财政无偿资助项目支持。领军人才应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列前15名))。
  2. 企业2019.12.31日前完成注册并办理社保,同时且具备一定资质:(1)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专家、省“双创计划”、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科技企业家、省产业教授 等人才创办的企业。(2)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等;(3)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4)获得省以上有关部门、市、县(市、区)、园区引才计划资助(30 万元以上)的企业。
  3. 3名以上团队成员(1名领军人才、2名以上核心成员)、2015.1.1-2019.12.31年到江苏、55岁以下(院士放宽至70岁)、一般为博士学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学位折算3年)、薪酬不低于1万元(事业单位可放宽至8000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薪酬发放证明为准,或在企业实收资本中团队成员货币出资100万元以上。
  4. 团队领军人才要求:一般应为诺贝尔奖获得者、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我国

“两院”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863计划”“973计划”首席科学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获得者,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省“双创人才”、“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中科院百人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前2名)、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2名)、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主要骨干(列前3名)。

二、申报时间、方式

1、申报时间:3月-4月

2、申报网站: 网上申报(江苏人才工作网(http://www.jsrcsb.cn/),提交纸质材料。

 

省双创博士

一、企业创新类:

    1.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博士学位。
    2. 2019.1.1-2019.12.31期间全职引进到申报单位工作并已缴纳社保,计税薪酬月均不低于1万元(以申报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人才工资银行流水为准)。
    3. 企业资质:(1)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省“双创计划”、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科技企业家、省产业教授 等人才创办的企业。(2)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方法示范试点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等;(3)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4)获得省以上有关部门、市、县(市、区)、园区引才计划资助(30 万元以上)的企业。

二、创业类

1、 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博士学位。

2、 在2018.1.1-2019.12.31期间创办申报企业,于2019.12.31之前完成工商、税务、社保等注册登记手续,并已有1名以上非股东、非劳务派遣的员工缴纳社保。

3、 截止2019.12.31, 企业实收资本中申报人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非自然人直接出资而以持股公司出资的,通过一个层级计算(申报人在持股公司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货币出资),出资不少于50万元。不认可代持股关系(外籍人才由配偶代持的,或者外籍人才夫妻均为外籍、由父母子女代持的除外,须提供本人出资证明)。

三、企业博士后类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博士学位。

2、 在2019.1.1-2019.12.31期间到我省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省创新实践基地)工作,计税薪酬月均不低于5000元(以申报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人才工资银行流水为准)。

 四、申报时间、方式

     1、申报时间:3月-4月

     2、申报网站: 网上申报(江苏人才工作网(http://www.jsrcsb.cn/),提交纸质材料。

 

 

姑苏领军人才计划

(2020)

一、创业领军人才

  1. 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博士学位可以折算3年)。
  2. 股权一般不低于20%或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且已到位的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不含技术入股)。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3. 掌握项目相关核心技术,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先进。
  4. 人才来苏州及企业成立时间:第一批(上半年)2017.7.1-2019.6.30;第二批(下半年)2019.7.1-2020.6.30。

二、创新领军人才

(一)企业创新人才

  1. 博士学历学位(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至硕士)。五年以上相关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有相关核心技术成果。
  2. 全职引进到企业工作,引进企业时间2018.7.1- 2020.6.30。企业给予的税前年薪一般不低于上年度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作的3倍(28万元以上)。
  3. 引才企业资质要求:1)由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特聘专家创办的企业;2)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市级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入选企业;4)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

 

(二)高校院所创新人才

主要支持在苏高校、科研院所上一年度引进的重大人才项目。通过我区高校院所自主申报立项的国家重大人才项目(QR),申报后可直接认定为姑苏创新领军人才。

  • 重大创新团队:

主要支持在相关重点产业领域已取得杰出成绩,拥有重大原始创新技术或成果,具备解决重大产业技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能够引领和推动产业向高端延伸及跨越发展的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重大创新团队。具体条件如下:

(1)团队由领军人才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一般应为5人以上。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究开发目标,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2)领军人才应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强,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业绩突出,主要精力在苏州。团队主要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并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较丰富的相关研发及管理经验、较好业绩和成效,全职在苏州工作;

(3)团队于2017年1月1日后在苏州创业或全职到苏州企业、在苏高校及科研院所领衔创新。院士领衔项目、产业化已有重大突破项目及其他相关的特别优秀项目,来苏时间可放宽到2015年1月1日。自主创业的团队,企业须已正式设立,且领军人才应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并符合创业领军人才关于股权、出资等相关基本要求;引进的创新团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到岗工作,且符合姑苏创新领军人才的相关基本要求;

(4)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能够解决产业发展的重大瓶颈和关键问题,具有显著发展潜力和引领作用;

(5)目前项目已投入经费不低于3000万元(或者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生物医药类的项目应已到临床阶段),且能够在未来5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项目期内(立项后3年)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或累计销售8000万元以上(生物医药类的项目应能基本完成临床研究)。

  • 申报时间和方式
    1. 第一批(重大创新团队和创业领军人才):3月申报,3月6日完成网上首次提交,4月3日17:00申报截止;第二批(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8月申报,市网上集中受理:8月17日-8月28日17:00。

2、申报网址: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www.szkj.gov.cn),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

                              

                          

                              

 

                               姑苏天使计划

 

一、种子期企业类

1.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2017.1.1-2019.12.31之间成立);

2.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累计不超过500万(截止2019年底);

3.一般应拥有核心技术和相关自主知识产权;

4.申报主体应为核心创业团队,且领衔人应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和主要股东。

 

二、创业团队类

主要支持有在苏创业的意愿,但尚末完成企业注册的创业团队。申报基本条件如下:

1. 创业团队应拥有核心技术和相关自主知识产权;

2. 已有较为充分的创业筹备,创业条件较为成熟;

3. 申报主体应为创业核心团队,且领衔人应为拟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和主要股东。

4. 创业团队拟在苏注册时间应在2020.6.1之后。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1、申报时间:3-4月

2、申报网站:“苏州科技金融超市”(http://kjjr.szkj.gov.cn

 

 

          

 

高新区领军人才计划

(2020)

一、申报条件

(一)顶尖人才

1、重大创新团队

主要支持在相关重点领域已取得杰出成绩,拥有重大原始创新技术或成果,具备解决重大产业技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能够引领和推动产业跨越发展的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重大创新团队。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团队成员由领军人才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有明确的研究开发目标;团队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60.1.1以后出生),相关核心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5.1.1以后出生)。

(2)领军人才应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强,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业绩突出;相关核心成员具有5年以上相关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较丰富的研发及管理经验、并取得较为显著的业绩和成效。

(3)团队应于2017.1.1以后来苏州高新区创业或全职到苏州高新区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领衔创新。院士领衔的项目、产业化已有重大突破项目及其他相关特别优秀项目,来苏时间可放宽到2015.1.1。自主创业的团队,企业须已正式设立,领军人才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和股东,主要精力在苏州高新区,本人股权占比一般不低于20%或为企业第一大自然人股东,且已到位的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相关核心成员应全职或占股比例不低于5%且已到位的现金出资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引进的创新团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全职到岗工作。

(4)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立项后三年内项目投入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能够解决产业发展的重大瓶颈和关键问题,具有显著发展潜力和引领作用,能够在未来5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二)领军人才:

1、重点创业团队

(1)团队成员由1名领军人才、3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成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5.1.1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显著业绩;团队成员合作稳定,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

(2)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前沿,能引领高新区新一代信息技术、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高端装备与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产业的发展,主导产品具有优秀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3)领军人才应为申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且主要精力在高新区企业,本人股权占比一般不低于20%或为企业第一大自然人股东,且已到位的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相关核心成员均应全职或占股比例不低于5%且现金实缴不低于50万元。

(4)拟在高新区注册企业或者企业在高新区已经注册成立且成立时间在2017.1.1以后,企业已经到位的现金出资不低于500万元,立项后3年内新增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

2、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孵化人才

(1)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3年以上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掌握项目相关核心技术,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3)为申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本人投入企业的现金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且股权不低于20%或为企业第一大自然人股东;

 (4)拟在高新区成立企业或企业在高新区成立时间在2017.1.1以后。

3、创新领军人才

 (1)博士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5年以上相关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较为突出的业绩;

 (2)2019.1.1以后全职引进到高新区工作,引进后能全职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或已与高新区企业签署意向引进协议;

 (3)引才企业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由国内外院士、国家级专家、各级科技领军人才创办;企业具有较好的科技创新基础,并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苏州市瞪羚计划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等;

4、创业领军成长项目

 (1)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3年以上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

 (2)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且主要精力在我区企业,本人投入企业的现金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且股权不低于20%或为企业第一大自然人股东;

 (3)创业项目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4)企业实缴现金出资不低于500万元;

 (5)企业成长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企业成立时间为2017年的,2019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较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有所增长;企业成立时间为2014年至2016年的,2019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较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有所增长。

  

二、申报方式:

 1. 专家集中评审

  1)每年2次集中网上申报,第一批(上半年)申报3月31日截止,网上系统开放时间2月25日,区集中审核时间:3月18日-3月31日; 第二批(下半年)申报通知7月发布。

  2)登录苏州高新区领军人才申报平台(sndkjj.com)进行申报。

  3)重点创业团队、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孵化人才、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成长项目均可通过专家集中评审方式申报。

  2. 人才项目路演

   1)区科创局定期组织“智汇苏高新”人才项目路演活动,路演获奖的项目且符合高新区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条件的,经审核认定可直接列入当年度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计划。

   2)创业领军人才和领军孵化人才可通过人才项目路演方式申报。

  同一项目同一年度不得重复申报。

 

以上各类人才计划申报,标注(2020)的为当年度申报通知已发布,本要求即为通知要求。未标注(2020)的为年度通知暂未发布,申报条件参考2019年类推,具体要求以2020年度发布的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各类申报通知会及时发布在微信公众号苏高新科技,敬请关注。

 

申报相关咨询:

区领军  68751509  68751571  68751597

市级以上领军  68751532   68751596  68751546